孩子的父母离婚了,阿姨能收养吗?需要具备哪些条件?

必须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。如果你不符合收养条件,民政局是不会批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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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收养必须符合法定的收养条件,否则收养关系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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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养亲属子女条件的要求是:1.无子女;2.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;3.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;4.年满30周岁;5.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;6.有配偶者收养子女,须夫妻共同收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,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。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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